2018年6月29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中國的酒石酸(Tartaric Acid)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若取消反傾銷措施,涉案產品的傾銷以及該傾銷對歐盟產業造成的損害將會繼續或再度發生,因此決定繼續對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Changmao Biochemical Engineering Co., Ltd.(常茂生物化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稅率為10.1% 其他涉案企業(Hangzhou Bioking Biochemical Engineering Co. Ltd.除外)稅率為34.9%。涉案產品歐盟CN編碼為ex 2918 12 00(TARIC 編碼為 2918 12 00 90)項下的產品。本次日落復審調查期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產業損害分析期為2013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2004年10月30日,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酒石酸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06年1月27日,歐盟對此案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2012年4月16日,歐盟作出該案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并對涉案產品繼續征收4.7%~34.9%的反傾銷稅。2017年4月19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應代表酒石酸產量占歐盟內同類產品總產量25%以上的歐盟生產商Distillerie Bonollo S.r.l.、Caviro Distillerie S.r.l.、Industria Chimica Valenzana S.p.a.、Alvinesa Alcoholera Vinicola SA和Comercial Quimica Sarasa SL于2017年1月24日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中國的酒石酸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